聯合報 2012-07-13
記者林思宇/板橋報導
今年度住宅補貼將從31日起受理,新北市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144萬元,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4萬1412元,即可申請。新北市政府城鄉局昨天說,租屋補貼從新台幣3600元提高到4000元。
市府為協助中低收入戶解決居住問題、減輕負擔,從96年開辦「住宅補貼」措施,提供租金補貼、購屋貸款利息補貼等,受理時間31日到9月10日止。
城鄉局說,以新北市來說,「住宅補貼」申請條件限制家庭年收入要低於144萬元,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4萬1412元。另外,若申請人的家庭成員是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者、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、單親、重大傷病者、原住民、重大災害災民或申請人為65歲以上老人,購屋或修繕房屋貸款利率將更加優惠,目前約為0.842%。
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長張璠表示,凡是租金補貼申請合格的新北市民,若家庭人數在5人以上,將由原本最高每月4000元的租金補貼,再增加800元,使補貼總額達到每月4800元。
此外,內政部營建署「青年安心成家方案」16日起受理民眾申請,申請獲准單親、重大傷病者、原住民、重大災害災民或申請人為65歲以上老人的民眾最高可享購屋200萬元的前2年零利率優惠。洽詢電話1999或2960-3456分機7092~7098、3391~339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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